在剛剛過去的第三季度,歐盟理事會通過了歐洲電池新法案,并頒布實施。該法案將規范電池的整個生命周期,從生產到再利用和回收。其目的很明顯,就是為了保護歐洲市場,促進歐洲動力電池產業發展。對此業界正在認真研究積極應對。慕尼黑車展期間,筆者就此法案進行調研,有一些新的認知?,F錄出以供業界同仁參考。
第一,該法案還遠沒有達到成熟完善的程度。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從立法程序看,該法案僅僅是一個高層次的法案,還需要一系列低層級的法案和細則才能實施;二是從內容上看,在材料回收方面僅僅考慮了三元鋰離子電池,沒有考慮將來應用量可能更大的磷酸鐵鋰電池。這是不可思議的;三是從應用范圍來看,應該還沒有考慮同樣數量級的儲能電池。
第二,該法案有明顯的偏向歐洲市場、不利于其他地區企業的傾向。比如作為該法案主要內容的材料回收比例,是按照應用電動汽車和動力電池較早的歐洲市場測算的。主要供應歐洲市場的電池企業比較容易達到要求,而其他企業較難達到要求。再比如,在中國應用較多的水電,在該法案中不被視為清潔能源。
第三,該法案實施難度很大。與以往的排放、安全法規不同,該法案的要求涉及動力電池全產業鏈和全生命周期,實施難度空前巨大。連歐洲的世界級汽車大企業都感到心中無數。以往的汽車法規是以汽車產業為主制定的,我們對于產品應用什么技術、測試驗證需要什么設備、成本可能增加多少,都是非常清楚的。因此,該法案的真正實施,還需要大量的摸索過程。
基于以上對于歐洲新電池法案的新認知,筆者認為,我們的應對方針也應該有所不同。
一是認真研究,積極應對。中國動力電池產業已經取得一定的領先優勢,對此,美國和歐盟的應對方針有所不同。根據美國《削減通脹法案》,其基本方針是排斥中國動力電池產業,聯合世界其他地區建立美國動力電池產業。歐盟也要建立自己的動力電池產業,但并不排斥與中國動力電池產業合作。因此,我們應該積極走向歐洲,與歐洲合作建立動力電池產業。這樣可以最大程度的拓展我們的發展空間。
二是積極溝通,爭取更好的條件。正由于歐盟新電池法案尚未發展完善,所以我們有空間去爭取更科學、友好的實施方案。這方面我們還可以和歐洲汽車企業合作,比如碳足跡核算方法、碳因子等方面的討論并達成共識。
三是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將動力電池產業列為與歐盟合作的重要發展領域,為中國動力電池產業走向歐洲創造更好的條件。比如對于水電算不算清潔能源,只有政府間談判才能有所突破。 (作者系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