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2批)。本次該局組織開展了北京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抽查依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及相關產品標準檢出11組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涉及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臺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綠佳車業有限公司、江蘇小牛電動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深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等標稱生產企業;商標涉及小刀XDAO、臺鈴TAILG、綠源Luyuan、立馬LIMA、綠佳、小牛NIU、新日SUNRA等。
不合格項目涉及尺寸限值、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整車質量、控制系統(過流保護功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數據上傳功能)等。
此前(5月2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1批),檢出15組批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對于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經營主體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產品時,選擇有CCC強制性認證標識、有產品合格證明、三包有保障的產品;不要選擇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以免給自身和他人帶來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