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網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獲悉,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團體標準《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組技術規范》于近日修訂,并將于今年6月19日正式實施,原團體標準同時廢止。標準由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會同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等機構和行業企業共同修訂,共新增19項、補充完善20項相關技術要求。
新修訂的團體標準更加突出產品的安全性,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質量安全管理實踐基礎上,首次提出了電池組與整車互認協同識別和電池(單體)標識、針刺、熱濫用、過放電、外部短路要求,率先應用了電池組與充電裝置互認協同識別、電池組過溫報警功能,增加了電池組提手強度、鹽霧等安全項目,團體標準還特別明確了電池組管理系統功能,細化了BMS數據上傳功能、自由跌落等測試方法。
其中,電池組與整車互認協同識別和電池(單體)熱濫用、針刺檢測項目均是全國首次正式列入標準。通過增加電池組互認協同功能,強化電池組與整車、電池組與充電器之間的互認協同識別,遏制非法拼改裝行為,防范因電動自行車與電池不匹配造成的爆炸、著火風險;通過增加電池(單體)針刺、熱濫用檢測項目,有效解決鋰電池由于高溫、碰撞后隔膜破裂造成的安全問題。
新修訂的團體標準中增加的電池組過溫報警功能,要求電池組內部溫度或某一電池的溫度達到80度時,車輛或電池組應在30s內發出報警聲音,對電動自行車使用者安全使用具有積極意義。新修訂的團體標準中還提高了對電池(單體)的穩定性能要求,提高了鋰電池組的安全性能指標,有效防范鋰電池起火、爆炸事故風險。
據悉,北京市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市市場監管局表示,新修定的團體標準實施后,有關電池組管理系統(BMS)的過溫報警功能,電池組與整車的互認協同功能,電池(單體)針刺和電池組提手強度等涉及安全方面的新增技術指標都將納入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采信,這將進一步提升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電池的安全性。
電池網注意到,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北京市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2023年已公布兩批抽查結果。
6月7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2批),檢出11組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涉及天津市小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臺鈴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河南立馬電動車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綠佳車業有限公司、江蘇小牛電動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深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等標稱生產企業;商標涉及小刀XDAO、臺鈴TAILG、綠源Luyuan、立馬LIMA、綠佳、小牛NIU、新日SUNRA等。
不合格項目涉及尺寸限值、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整車質量、控制系統(過流保護功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數據上傳功能)等。
5月26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2023年第1批),結果顯示,共有飛鴿、小鳥、新日、小牛、臺鈴、綠源等15組樣品實物質量不符合相關標準,檢驗結果不合格。
其中,標稱生產企業為無錫聚澳機車科技有限公司的華雁(型號 TDT072Z)、天津冰彤電動自行車有限公司的捷暢 GICAN(型號 TDT61-1Z)、天津小鳥車業有限公司的小鳥 birdie(型號 TDT658Z、TDT687Z)、江蘇小牛電動科技有限公司的小牛 NIU(型號 TDR58Z)、天津深鈴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的臺鈴 TAILG(型號 TDT1288Z、TDT1182Z)、浙江綠源電動車有限公司的綠源 Luyuan(型號 TDT22063Z),上述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合格項目均涉及充電器與蓄電池(蓄電池防篡改)。